快书阁 > 都市小说 > 重生六零年,我有情报系统 > 第241章 来了个大个,发财了
  “哪呢哪呢?”

  李建国拨开野草,指着前方,那里有两只野鸡,一公一母。

  “让我来,让我来。”

  “行,我给你补上,第一枪,你先打母鸡。”

  “额……为什么?我感觉公鸡比较大,比较好打。”

  “行吧,那你打一枪打公鸡,我来打母鸡,如果你打不中,我来补枪。”

  “明白。”

  “那什么时候开枪?”

  “你随时可以开枪,瞄准了再打,我不急。”

  “放心,瞧好吧。”

  陈小兵手握勃朗宁,开始瞄准,只是他的姿势,略显怪异,既不是蹲着,也不是站着。

  “喂,你爹没教你怎么打枪吗?你这站姿不对啊。”

  “唉……没玩过手枪,只打过步枪的。”

  他看过电影,知道手枪怎么拿,经过李建国提醒,重新调整了姿势。

  “咔嚓。”

  李建国上膛,同样端起枪,瞄准母鸡的头,这个距离,打中头,对他来说没有任何压力,三十米距离,百发百中。

  “砰,砰!”

  “砰。”

  果然,枪响三声,第一枪陈小兵没打中,但李建国打死母鸡,紧接着又把陈小兵失误的公鸡头打爆。

  “看来你还得练,鸡脚都没打中。”

  “额……失误,失误,这弹道下滑,我的抬高一些才行。”

  “得了吧,才三十米,下滑也有限,打不中就是打不中。”

  这话李建国没说错,相差十米,其实下滑有限。

  “我去,枪枪爆头,你是怪物吧?”

  “你哥我神枪手,晓得不?”

  “喏,你背着。”

  进来时,二人都背着双挎包,里面有食物,绳子,烧烤用的佐料,也就是孜然,辣椒面,盐胡椒粉之类的混合物,这样撒上,就可以烧烤,而且不需要撒盐了,很香。

  当然了,必备的水,食物,柴刀,匕首,也是带了的,他们早晨出来,傍晚才回去,中午肯定是要在南海子吃了。

  “西风,别叼了。”

  李建国夺过野鸡,丢给陈小兵背着。

  “我包不大,不如让西风背着包?”

  他把双肩包取下来,如实不大,跟小学生背的书包差不多大,这个不要脸的,要挂在西风身上。

  “你自己背着,别欺负西风不会说话。”

  “我这不是瞅它,喜欢叼野鸡,才让它保管的吗?”

  “那中午烤熟啦,你别吃,全给它得了。”

  “那不行,适当负重还是有利于健康的,我还是自己来吧。”

  李建国把西风解开绳子,摸了摸狗头,说道:“去吧,嗅,找到猎物,中午给你加鸡腿。”

  对方本来就是猎犬,而且是被老猎人带大的,狩猎必备技能,它当然懂了。

  关键是它能听懂李建国在表达什么,这种感觉说不清道不明,但李建国知道,西风明白。

  而西风果然听懂了,开始四处乱嗅。

  “西风好厉害,难怪是功勋犬。”

  按陈小兵的说法,为国家立过功的犬,那叫一声功勋犬,没毛病,而西风却是帮忙抓到过歹徒,虽然是李建国利用西风达到的,因为它能感受到李建国的意图,让它往东,它就往东,无需拽绳子,或许一个眼神,或许一句话,它就能调转。

  但功劳却实是按在西风身上的,说它是功勋犬,没毛病,只是它没有编制,自然也无法授予功勋。

  “那还用说,鄂伦春猎犬,可是国产猎犬之一,适合恶劣环境,能在雪地上搜索到猎物,像是这种皇家猎场里,那还不是小意思?”

  突然,西风低伏潜行,肢体紧绷,嘴里发出低吼。

  “有猎物了。”

  这是鄂伦春猎犬发现猎物时的表达。

  “这么快?走,过去瞅瞅。”

  二人加快脚步,拨开杂草,赶紧过去。

  二人同样猫着腰,利用杂草,灌木丛,赶到了西风身边。

  同时西风也发现主人的靠近,时不时回头看一眼。

  李建国用力往下压一压,示意它匍匐躲藏,别暴露。

  果然,西风立马趴下,简直是心意相通,除了复杂的事情,它理解不了,像是换个方向,坐下,趴下,别叫,追赶,回来之类的,简直如臂使指。

  就连叼东西,如凳子,华子,它都知道,也能分辨,简直是成精了。

  “哇……西……。”

  不等陈小兵说出声,李建国一把捂住他的嘴,低语道:“别出声,匍匐过去。”

  那边的杂草比较矮,遮挡不住二人,只能爬过去,用匍匐的方式。

  等抵达西风身边,他才摸了摸狗头,称赞道:“好样的。”

  他缓缓站起身,蹲在杂草后面,小心翼翼看了一眼。

  这才发现,五十米外,是鹿?

  “哥,是鹿?”

  “不清楚,也可能是傻狍子?”

  灰不拉几的,长得都差不多,他又不是猎户,也不是百科全书,他上哪知道去。

  “望远镜呢?你带了没?”

  “带了,带了。”

  这货,出来打个猎,物件带的挺齐全,不过李建国想带也没有,保卫科倒是有,但那是国家的,不是个人的。

  而陈小兵不一样,他是大院子弟出身,这玩意都有偷拿出来卖的,当然肯定是百家姓干的事。

  他家有,但他拿不出来,但陈小兵也不是一无是处,拿不出自家的,但他可以借朋友的。

  “这……到底是什么鹿?你看一下?”

  李建国递给对方,陈小兵虽然不是猎户,但他是本地的,而且大院子弟,可没少玩枪,他不敢,可不代表其他人不敢,看别人玩,机会也不会太少。

  “哥,这是白唇鹿,你看它们嘴巴下面有一撮毛,是白色的。”

  李建国接过望远镜,重新看了一遍,果然,如果不看这一撮毛,浑身灰不拉几,跟傻狍子很像,还也不太好分辨。

  这年头,你想找个动物园认一下都没有,你要不是专业猎户,或者没什么人生经验,你还真未必全都认识。

  关键是这玩意,甘肃也有,但在祁连山一带,他家那边可没有。

  “管它什么鹿,能当肉吃就行。”

  “哥,发财了,十几头呢,是一个小型鹿群。”

  “有啥用?我这一杆枪,只能容纳十发,顶多上了膛,多打一发。”

  “五十米距离你能打中吗?怕是清空弹匣顶多打死一只。”

  陈小兵那个无语,这也太瞧不起人了。

  “谁说的?那么大一头白唇鹿,我怎么可能一头打不中?”

  “我没说你打不中一头啊,我说你顶多打死一头。”

  “那还不是一样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