快书阁 > 科幻小说 > 末世:我抢了前女友SSS级空间 > 第5章 现金为墙,黄金铺地
  他走向电梯,一个火苗打在电梯的监控上,按下顶楼。

  电梯门缓缓合上,把包厢里的音乐和笑声隔绝在外。

  数字跳动:1、2、3……18。

  叮。

  顶楼到了。

  电梯门打开,是一条铺着暗红色地毯的走廊。

  墙上挂着几幅看不懂的抽象画,头顶的水晶吊灯亮得晃眼。

  李长歌拐进安全通道,再走一层楼梯。

  推开防火门——

  凌晨的风扑面而来。

  楼顶很空旷,只有几个空调机组在嗡嗡作响,还有几个排风口冒着热气。

  夜风吹得他衣角翻飞。

  城市的灯火在脚下铺开,车流像发光的蚂蚁,在高架桥上缓缓蠕动。

  但李长歌没空看风景。

  他环视四周。

  金鼎的顶层是两栋独立的U字型大厦结构。

  夜总会在U的左边,金库在右边。

  右边肯定是防备完善,甚至可能遇到带枪的。

  但是左边则恰恰相反,哪个富豪大少会没事到顶楼吹风。

  两栋大厦距离差不多十五米,正好在瞬移的距离内。

  另一侧楼顶。

  有一栋独立的建筑。

  像个大型储藏室,外墙没有窗户,只有一扇厚重的金属门。

  就是那儿。

  李长歌快步走到天台边缘,意念一动。

  下一秒,他已经出现在了U型大厦的另一边。

  保险库前有两个摄像头闪烁着红点,李长歌直接两个火苗赐它们归西。

  来到保险库大门前,

  墙壁是钢筋混凝土,至少五十公分厚。

  门是合金的,冷灰色的金属表面泛着哑光,门框和墙体严丝合缝。

  密码锁加指纹锁。

  红色的指示灯一闪一闪。

  普通人进不去。

  但他是普通人吗?

  李长歌伸出食指。

  一缕明黄色的火苗“噗”地窜出来。

  很微弱,风一吹就能灭。

  但他的眼神专注得可怕。

  精神力涌动,那跃动的火苗开始向内收缩,

  火焰的颜色从明黄渐渐变成亮白。

  温度急剧升高。

  周围的空气因为高温而扭曲,像热浪蒸腾的柏油路面。

  李长歌额头上渗出细密的汗珠。

  还是因为异能等级太低的缘故。

  精神力消耗太快。

  他咬紧牙关,手指向前刺出——

  火苗凝成一道纤细的火焰锥,刺入合金门锁。

  “呲——”

  刺鼻的气味弥漫开来。

  金属融化的声音像指甲刮黑板,让人牙酸。

  那坚不可摧的合金门锁,被刺穿一个手指大小的洞。

  李长歌透过小洞往里看去。

  幽蓝色的应急灯闪烁着诡异的光芒。

  随后心念一动。

  整个人消失在原地。

  下一秒,他已经站在保险库里面了。

  李长歌打了个响指,指尖窜出一朵小火苗。

  微弱的光亮起来——

  然后他愣住了。

  就算有所心理准备,也被眼前的一幕吓了一跳。

  黄金。

  遍地都是黄金。

  脚下踩的不是水泥地,是金砖。

  一块一块,整齐码放着,铺满了保险库大门前面一小块地上。

  火光映在上面,反射出金灿灿的光,晃得人眼晕。

  而四周——

  是墙。

  不是普通的墙。

  是钞票垒成的墙。

  一捆一捆的百元大钞,码得整整齐齐,从地面一直堆到天花板。

  红彤彤的一片。

  像血。

  像火。

  像末世来临前的最后一场狂欢。

  李长歌深吸一口气。

  然后笑了。

  前世跟着搜索队路过这片废墟,只来得及看一眼被撬开的保险库。

  那时候黄金和现金还堆在这里,没人要。

  因为在末世里,黄金不如一个馒头值钱,现金不如一卷卫生纸实用。

  他当时还想,要是能回到末世前,把这些搬空该多好。

  现在——

  他回来了。

  李长歌不再犹豫。

  他伸出手,按在最近的一堵钞票墙上。

  心念一动。

  【空间存储】

  那一整面钞票墙,瞬间消失。

  同时,他的脑海中,十亿立方米的空间里,多了一座红彤彤的“山”。

  他往前走一步,蹲下来,双手按在地上的金砖上。

  又是一批金砖消失。

  脚下露出水泥地面。

  再往前走,再收。

  钞票墙一面一面消失。

  金砖一层一层减少。

  珠宝。

  几个玻璃柜靠墙放着,里面是翡翠、钻石、珍珠、宝石。

  李长歌打开柜门,手掌拂过——

  全部收走。

  名表。

  一整排展示架,百达翡丽、江诗丹顿、劳力士、欧米茄。

  收走。

  古董。

  几个博古架上摆着青花瓷、青铜器、字画。

  看不懂。

  但值钱。

  收走。

  酒柜。

  一整面墙的酒柜,里面全是市面上买不到的名酒。

  罗曼尼康帝、拉菲、玛歌、木桐。

  每一瓶都能在杭城买一套房。

  收走。

  李长歌像一台人形收割机,所过之处,寸草不生。

  十分钟后,保险库空了。

  只剩下空荡荡的水泥墙壁和地板。

  但他没走。

  他的目光落在最内侧的墙壁上。

  那里有一道几乎看不见的缝隙。

  暗格。

  前世他来到这片废墟的时候,暗格已经被打开过了。

  里面有什么,他不知道。

  但现在——

  暗格还是完整的。

  李长歌走过去,伸出食指。

  火焰锥再次凝聚,刺入墙壁。

  “呲——”

  混凝土融化,露出里面的空间。

  暗格不大,只有两三平米。

  但里面的东西,让李长歌挑了挑眉。

  展柜。

  玻璃展柜。

  里面躺着两件保养完好的枪械。

  最左边是一把狙击枪。

  枪身修长,哑光黑的金属质感,

  瞄准镜是进口货,镜片透着幽蓝的光。

  李长歌认得这型号——CheyTaCM200,号称“死神之眼”。

  最关键的是有效射程两千米以上。

  最右边是一把沙漠之鹰。

  银白色的枪身,大口径,握在手里像一门小手炮。

  霸气。

  展柜下方,是一个涂装绿色油漆的金属箱子。

  李长歌打开一个——

  子弹。

  狙击枪专用10.4毫米穿甲弹,一百发。

  沙漠之鹰的子弹,一百发。

  李长歌眼中闪过欣喜。

  好东西!

  末世中后期,随着丧尸不断进化,各种强大的异能者出现,

  常规热武器的威慑力会大幅下降。

  四级丧尸,子弹打上去就像挠痒痒。

  五级异能者,可以徒手接子弹。

  但那是以后的事。

  现在——

  末世还没开始。

  丧尸还没出现。

  异能者还没成长起来。

  这玩意儿,就是神器。

  末世初期可以快速建立优势。

  可以轻松猎杀低级丧尸。

  可以在别人还在用菜刀钢管的时候,直接火力压制。

  李长歌把两把枪和弹药全部收进空间。

  然后他看了一眼空荡荡的暗格。

  又看了一眼整个保险库。

  最后,他的目光落在不起眼的角落里。

  那里有一面水泥墙,和其他地方没什么区别。

  但李长歌走过去,伸出手,按在墙上。

  【空间标记】

  一道无形的印记,留在墙上。

  金鼎夜总会的背后老板,能在杭城市中心这种地方建一个这么大的保险库。

  还能搞到军火。

  必定不简单。

  说不定以后还有用。

  标记留下,随时可以瞬移回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