沈时熙一来,李元恪也懒得想了,反正皇子们都是有乳母和伺候的宫女,就算祖宗家法,低位妃嫔不能抚养皇子,眼下不是还没满月吗,又是正月里,也不用急着处理。

  李元恪接住了她,笑道,“狗东西,畅音阁里,你唱的是什么?”

  沈时熙环着他的脖子,在他脸上猛亲了一口,“《萧何月下追韩信》,好不好听?”

  这两个有名的古人,李元恪还是知道的。

  “比上次的那生辰快乐好听!”

  沈时熙哈哈大笑,果然,审美也是与时俱进的,眼下人对歌曲的审美和后世还是有很大差距,那《生日歌》还是舶来品,真是隔了漫漫的历史长河啊!

  李元恪不知道她笑什么,板着脸,但眼底还是有笑意,作势要打她,“你敢笑话朕?”

  “我没有,我不是,别胡说!”沈时熙的腿圈在他的腰上,又在他唇上啃了一口,“没有,我是在笑咱们的陛下好可爱啊!”

  “闭嘴!”李元恪一个大男人,自然是接受不了“可爱”这样的形容字眼。

  但他还是心花怒放。

  “母后留你在宫里说什么了?”

  “没说什么。今日郢国公太夫人大约是想向陛下献女,被臣妾搅黄了,陛下不会治臣妾的罪吧?”

  这就是沈时熙的狡猾之处了,她不说自己打了郢国公夫人,把打人的事归结到是为了搅和献女一事,李元恪想怪也怪不上来。

  李元恪也没想怪,就很感兴趣,“你不想朕纳妃?”

  沈时熙趴在他的肩上,声音懒洋洋地道,“太夫人无非是觉得太后看在郢国公原配死的份上,不能不答应。可臣妾觉得不服气,当年逼死郢国公原配的又不是陛下,凭什么要帮他们接盘啊!”

  李元恪不甘心地问道,“就这?”

  “你还想啥?我看了一下,那姑娘长得不好看,发际线很靠后,额头很高,颧骨也很高,一副尖酸刻薄相,我不喜欢和这样的人打交道。

  她要是进了宫,往后低头不见抬头见的,膈应死了。”

  李元恪不放弃地追问,“你要好看的?”

  “嗯。美人如花,看着赏心悦目,皇上后宫里多进些好看的,特别是到了春天,一个个打扮得花枝招展,哎呀,真是比御花园还要好看;

  不过,冬天也好看,一人一件斗篷,冰天雪地里,琉璃世界群芳共赏,那也是一幅了不得的美景图啊!”

  李元恪垂眸看着她那憧憬的模样,双臂忍不住收紧了一点,冷冷地道,“给老子闭嘴!”

  【狗东西,不会以为老娘看上了他的宫妃吧?哈哈哈,也不是不行啊!哎,可惜了,老娘欣赏美女可以,睡美女不行啊!】

  李元恪气得咬牙,这混账东西是没有心肝吗?一天到晚脑袋里想的都是什么东西!

  “陛下今天开心吗?”

  “嗯。”

  “嗯是开心还是不开心啊?”沈时熙就在他的双臂上坐起身,抱着他的脖子,“说说,谁又惹你不高兴了?”

  “没什么。”李元恪不想说话。

  “哦,对了,我还想问问呢,你那个格物院有没有章法了?没有的话,你可以付给我一笔咨询费,我可以帮你解决问题。”

  李元恪把她抱到了书桌前,将底下人拟定的一个方案递给她看。

  沈时熙看通篇都是之乎者也,她不想看,扔在桌上,“看不懂,你说给我听。”

  李元恪将方案说了,沈时熙想了想道,“太复杂了,而且没有针对性。其实很简单,针对眼下要解决的问题,比如舂米、种地、纺织、车辆、道路、武器等相关的攻关,招一些有真才实学的人进来成立格物院;

  允许他们自己找人成立攻关组,根据他们每个人要攻克的难易程度,拨下去一定的经费,要求在一定的期限内,做出贡献。如果情况好,自然是可成为格物院的人,授予一定职位,拿朝廷俸禄,如果不行,再酌情处理。”

  当然,经费也不是一次性拨下去,逐步逐步地拨。

  李元恪眼前一亮,这是他最近在琢磨的事,一直不得章法,被这狗东西一点拨,顿时醍醐灌顶。

  他抱着她一顿啃,啃着啃着就动了情,就撩起了她的裙摆。

  沈时熙自然是不服输。

  她麻利地解开了他的腰带,扔到了一边去,又把他的外袍解开。

  隔着一层白色的里衣,沈时熙一口啃上去。

  “混账东西,属狗的吗?”李元恪浑身一颤,咬着牙道。

  身上泛起了一阵涟漪,喉咙间忍不住发出了一道闷哼声。

  “混账东西!”他嘶了一声。

  ……

  这是一种新花样儿。

  殿内伺候的人在两人开始啃的时候就已经出去了,这会儿,采瑛和李福德等在门口,里头传出了动静,两人就往前站。

  李福德道,“采瑛姑娘有什么事先去忙会儿吧,里头没个把时辰都完不了事儿。”

  大年节下的,没必要都等在这里。

  两人也不大动,就那样磨。

  抱着亲吻。

  那水漾一般的温柔,比起以前的每一次激烈都令人魂销心驰,失重般的感觉,久久不去。

  气息交融。

  那一道尾音,被沈时熙吞咽下去。

  李元恪的额头抵在沈时熙的肩头,缓缓地平息,心跳得比任何一次都快,都要狂野,酣畅淋漓。

  龙袍和裙子都不能要了。

  脱下来后,李元恪只穿了一身亵衣亵裤,沈时熙更惨,上身只一件朱砂色的肚兜,上面绣着交颈鸳鸯,颜色艳丽,栩栩如生。

  像极了此刻的二人。

  李元恪扯了件衣服将她身上擦干净,用大氅裹着,就抱去了汤泉池。

  “本来想去一个地方,都怪你!”沈时熙趴在他的身上,任他用水淋过全身。

  “去哪儿?这么晚了,哪儿都不许去。”李元恪以为她要出宫。

  “去城楼上看看灯火。”沈时熙有气无力地道。

  抬起的手臂发软,情绪还没有回落,便想找点事儿打发。

  两人便相携上了午门的城楼。

  站在这座皇城的最高点,一起眺望远处,万家灯火如同汇聚的星河,将这座京城点亮,温柔的光,与天上的星光遥相呼应,竟是震撼人心。

  李元恪没有说话,将沈时熙拢在怀里,他不太懂她要来看灯火的心思,但此刻,他自己反而有所触动。

  这是他治下的百姓。

  曾经的他没想过要当个皇帝,如今的他也只想如她所愿,当个明君,但当明君的意义何在,他从不曾想过,她想,他做,便是了。

  关键,他若是当个昏君,便是国破家亡之险。

  他还没活够,自然不想死,更加不想死得那么惨烈。

  此时此刻,他才明白了什么叫万千系于一身的道理。

  李元恪低头吻她,沈时熙被迫仰起头,两人在灯火灿烂的夜里,星芒璀璨的城楼下拥吻。

  永熙六年,早就来临了啊。